施工许可证由谁申请办理
由建设单位即甲方办理,但总包单位要配合的。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
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
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想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话,应该是由工作单位的甲方进行办理,但是总包单位也是需要进行配合的,如果我们想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话,需要提交很多的材料才可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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